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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大接受马世忠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

  市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结束 表决通过《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接受马世忠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本报讯 为期两天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昨日下午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世忠辞职请求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飞,副主任栾景裘、马泽、吴淑玲,秘书长邱广茂出席会议。吴淑玲主持了昨日下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惠列席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首先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作的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并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这个《办法》。

  会议还先后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宏钧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宋国庆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邱一麟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室主任,免去吴遂盛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宋国庆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职务;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世忠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杨宏钧为青岛市监察局局长。

  张若飞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的《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实施。会议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将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推进发展轨道交通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有关工作部门将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审议意见的综合整理和转办、督办及向社会公布工作。

  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报记者 张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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